
生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1965年,在“东风吹、红旗飘,革命小将逞英豪”的战歌声中挥霍了黄金时代。先后从事过工人、推销员、记者、商人等职业,加入律师队伍后,方才在职业和事业之间划上了等号。喜欢对自己承办的所有案件找问题、挑毛病,所以自己最满意的案件永远是-------下一个。
律师执业经历
金承刚,男,汉族,1965年2月23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现在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号:17200165020263,执业证号:170501112069
二○○一年五月进入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实习,二○○二年四月转入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实习,2003年6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自实习以来,积极主动地向本所共产党员律师和其他优秀律师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执业水平,积极开拓业务领域,以最大限度地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己任, “承诺必守、刚正不阿”是本人的执业信条和执业理念。 诉讼领域业务:实习和执业以来先后协助其他律师或独立办理民商事案件六十余件,其中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案件有刘明菊诉葛洲坝中心医院29年断针案等、宜昌市聋哑协会主席王宇诉宜昌市保安服务公司、宜昌市华灯灯具公司等。 自实习以来,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主动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已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多起。 在执业一年多时间里,以出色的业务技能和较强的责任心,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