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律师您好! 我和前夫离婚一年了,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房子的产权归女儿。现在前夫经济窘迫,想以要回女儿的方式要回房子,请问如果他要上诉的话我是否会败诉。(离婚后他从未曾履行过每年给女儿3000元生活费的承诺)。 离婚前他曾向他的哥哥借钱(60,000元)买了一部二手车(价值45,000元),我们的房子是早在离婚四、五年前买的,而向他哥哥借钱是在离婚半年前,我们离婚时他有一家木地板安装公司,借钱正是为了买车和该公司的运转,现在该公司运转不灵。 希望律师能给我一个答复,万分感谢! 我现在在外打工,无固定联系方式,乞谅!
答复:协议离婚的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要推翻,必须有足够的理由,从你的陈述来看,你前夫并没有理由推翻协议。
--
彦盟专业律师网-http://www.yanmon.com
打官司网-http://www.daguansi.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