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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及孩子抚养费问题咨询

         | 阅读数[] | 2006-9-14 14:49:22

离婚及孩子抚养费问题咨询

 
作者:雷敬祺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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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您好,我的小孩现在刚刚32天大,目前我和我丈夫感情破裂,现在准备离婚,我有一些相关问题请教您:
1、在财产分割上我的孩子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2、我们共同出资和他人合伙开办了一家公司,但公司是以我的名字入股的,离婚后这家公司的股份,我们怎样分割,孩子是否有权分割;
3、为了经营这家公司我辞去了工作,由于公司为私营性质,没有缴纳医疗和养老保险,我自己缴纳的话,一年的费用大概在6千元左右,而在公司我一个月的工资是1800元,但是每个月只预支500元,年底再返还。因为公司成立已经近两年,仍然没有分红,毕竟不敢确定公司能够维持多久,这样是否可以视为我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
4、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是否会影响到财产的分割或者其它。
5、我丈夫知道在哺乳期中不能提出离婚,所以提出现在开始分居,说两年就可以离婚,我想问在分居期间他的各项所得是否属于我们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
6、他在结婚前持有得部分股票,在我们婚后抛掉用来买房,那么这部分钱是否属于他的婚前财产。
7、我们现有的住房是以我父亲名义向单位购买的,因当时考虑产权证过户的费用,就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由我和我父亲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并且有我父亲单位的证明。那么这房是否仍然属于共同财产。
8、我丈夫的工资发放是每月只发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左右,(大概每月实发1600——1800元)分季度或年底返还,我想问抚养费的数额怎样确定,是依据每月实发来支付,还是根据全年收入平均值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是否是固定不变的。我丈夫说每月只支付500元,可是根据目前的生活水平500元不够,怎么办?
9、我丈夫说从这个月开始,就住宿舍,而且不再管我的生活和各项费用,每月只付给孩子500元。这样是否合法?
 
答复:1、不可以,但是可以主张抚养费用;
2、按照股份的评估价格平均分割
3、是否有工作与离婚和财产分割没有必然联系
4、除非你是离婚过错方,否则没有影响
5、属于
6、不属于
7、属于
8、一般工资的20%或者当地的生活水平决定
9、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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