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律师 | 涉外律师 | 房产律师 | 建筑工程 | 拆迁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证券律师 | 婚姻律师

 
 

讨债律师 | 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知识产权 | 劳动律师 | 刑事律师 | 行政律师 | 保险律师 | 海商律师

 
 专业律师 | 法律法规 | 维权律师 | 网络律师 | [律师加盟]

 
  今天是:     彦盟专业律师网全国站隆重登场,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yanmon  2005年10月11日]        

English·日文·韩文·

您现在的位置: YANMON(彦盟) >> 专业律师 >> 雷敬祺律师 >> 精彩文书 >> 正文

下载:《上海动拆迁法律政策大全》2010版 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手册 《伟聚律师》电子杂志
点击排行
 [上海]王鸿英律师简介
 [上海]合作律师
 [上海]丁艳律师介绍
 [上海]雷敬祺律师介绍
 [刑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
 [拆迁]回沪知青是否有什么特殊的优惠政
 [拆迁]关于拆迁的若干问题咨询?
 [拆迁]独生子女如今在动拆迁政策上是否
 [离婚]离婚及孩子抚养费问题咨询
 [原创文章]上海动迁安置补偿款纠纷案件处理
热门排行
 [上海]王鸿英律师简介
 [上海]合作律师
 [精彩文书]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原创文章]上海最高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是否太
 [原创文章]国外记者眼中的上海拆迁
 [原创文章]“男子不服拆迁自焚”有感
 [原创文章]上海动迁安置补偿款纠纷案件处理
 [精彩文书]动迁款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代表
 [代表案例]徐某动迁安置合同纠纷案-上海-黄
 [代表案例]李某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农村户
相关文章
雷敬祺律师免费为“阳光学子”梁
周杰驾奔驰撞出租车离开现场的行
关于杭州飙车撞人案法律分析
一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中对交
  .  
 
 
 
 
固顶律师[上海][图文]丁艳律师介绍2009-11-06
固顶律师[上海][组图]合作律师2005-10-06
推荐律师[原创文章]上海动迁安置补偿款纠纷案件处理实务2008-04-2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 | 阅读数[] | 2009-5-23 18:30:56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作者:yanmo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黄某,男,1969年3月6日生,壮族,系死者邹某某丈夫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某某路某某弄某幢某室 邮编:
申请人:黄某某,女,8岁,系死者邹某某女儿
法定代理人:黄某,系其父亲
委托代理人:雷敬祺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申请人因不服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交通警察支队2009年5月13日作出的沪公嘉交认字[2009]第F090800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特申请复核,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 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全。
    事故发生地点晋元一路晋元六路路口事故发生之前没有交通标线,交通标线是在事故发生后划上去的。
肇事车辆行驶的晋元一路有限速标志,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嘉定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肇事车辆的车速未做鉴定,根据证人笔录,肇事车辆当时的车速高达每小时80公里,而根据撞击的激烈程度,也可以推定肇事车辆事故发生当时的车速肯定超过每小时40公里。申请人恳请上级部门对肇事车辆事故发生时候的车速进行鉴定,还申请人事实真相!
二、 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事发地点路口没有交通标线,不应当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死者是在确保安全后通过马路的,不存在任何过错,事故的撞击点发生在越过晋元一路马路中线的一侧,如果肇事车辆没有超速,死者已经穿越马路,不会发生本起事故,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肇事车辆超速驾驶引起的,超速与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因果关系,肇事方除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三、 事故处理程序严重违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第八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然而,本起交通事故完全没有按照程序规定得到公正处理,有证据证明车辆超速,但没有进行鉴定,承办交警也没有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申请人要求查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也被拒绝。
    杭州飙车案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终于委托专家对车速进行了鉴定,也算至少从程序上得到了公证的处理。为何几乎同样的事故,不能同样的处理?法律何在?公理何在?正义何在?
    综上,申请人恳请交警总队对人命关天的事故重新复核,并要求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按照法律和程序规定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告慰逝者,也给申请人一个合理说法。
  此致

                                   申请人:
                                     日期: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 上一人律师:

  • 下一人律师: 没有了
  • 责任编辑:yanmon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版权所有:© 2005-2010 彦盟(YANMON)专业律师网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律师地址:中国上海市闸北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6楼(近天目西路,1、3、4号线上海火车站)
    聘请律师: 135-64692603 雷敬祺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备 案 号:沪ICP备120016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