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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程序 |
顶 热 | 阅读数[] | 2005-7-5 2:4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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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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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处理程序 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一般统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医学会认为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鉴定必要的,可以另外组织鉴定。 3、医学会的选择由诉讼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不限于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 4、医疗用品的质量鉴定由其他专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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