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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奇的死亡 蹊跷的病历 |
| 阅读数[] | 2006-9-30 15:4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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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的死亡 蹊跷的病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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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XHTV天津专电(记者 张晓辉 马晨 张锐 董邵):一个病人在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手术之后,在同一所医院又进行了第二次手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病人竟然在术后没多久,突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更蹊跷的是,患者家属在病人死后发现了两份截然不同的病历。病人为什么会突然死亡?两份病历又是怎么回事?近日,《新华纵横》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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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7日,我们见到了死者的父亲齐月生,他仍然沉浸在悲痛之中。
齐喜文父亲齐月生:孩子简直死的是太冤了,就这样大夫也没给我们一个赔礼道歉,医院的领导从没找我们,到现在没有主动找我们一次,谈这个事怎么处理。
齐喜文为什么会突然死亡呢?这还得从2003年2月说起。
齐喜文弟弟齐喜武:2003年2月份,我哥被中巴车撞了,当时马上送大港医院了,送医院之后,他的胯骨骨折和右腿骨干粉碎性骨折,肋条也折了。
根据大港医院的临床诊断,齐喜文出现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骨干粉碎性骨折、双髋臼骨折、肾挫伤等多项症状。 经医院输血、抗炎等治疗后,齐喜文于2003年2月5日进行了手术,并于4月8日出院。
齐喜文弟弟齐喜武:出院以后他骨不愈合,躺在床上,起不来,特别难受,天天给他做按摩,老刺挠,痒痒,不舒服,特别难受。
这种状况一直维持了八个月,那么为什么手术后病痛没有减轻,反而会奇痒难忍。
齐喜文父亲齐月生:通过天津(医院)给复制的原来第一次住院的X光照片,一看我的孩子第一次(骨)就没有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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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大港区医学会对齐喜文的症状进行了鉴定,鉴定认为,医方在进行骨盆骨折手术中,对其严重性估计不足,没能认真进行术前讨论,其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存在不足,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属于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对此,大港医院极力劝说家属让齐喜文继续留院治疗,并允诺邀请高水平专家对齐喜文进行第二次手术,这个专家就是后来齐喜文的主刀医生——天津医院骨关节中心主任于某。
齐喜文弟弟齐喜武:是天津医院的,挺权威的,我和我父亲也商量了,说行挺好的,都是专家,就让他做吧。
出于对医院的信任,2003年10月27日,齐喜文在大港医院进行了骨盆陈旧骨折取钢板、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齐喜文家属还清晰记得手术前的那一幕。
齐喜文弟弟齐喜武:在(去)医院途中吃的饭,于主任说,来两瓶啤酒吧,当时我也不能说不让喝,这时大港医院的李国秋(副主刀医生)就从旁边拿了两瓶啤酒,打开喝了,大概有一点多吧,到大港医院了进行了手术。跟我父亲说得挺好,(说)绝对没问题,做完手术最多三个月保证你孩子能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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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晚11点多,手术结束了,6名医护人员在齐家人的陪同下去吃夜宵,然而就在手术后一个小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齐喜文弟弟齐喜武:中途刚上了菜,我父亲打电话说我哥哥人不行了,够呛,你回来一趟吧。
记者:你们等回到的时候就死了?这时候是几点?
齐喜武:12点40多。
经过尸体病理诊断,齐喜文因发生失血性休克,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记者:从手术完成到他死亡这个过程中周围有没有医生?
齐喜文弟弟齐喜武:周围没有医生,我父亲和好些家属都在场,我姑姑、姑父,我老伯他们都在场。
记者:当时医院对你哥哥采取了什么救治措施?
齐喜武:几乎来说没有。
为了讨个说法,2004年4月,齐喜文父亲齐月生将天津市大港医院告上法庭。
齐喜文父亲齐月生:我们要求(他们)负主要责任,本来就是主要责任,他们术前饮酒,孩子大出血他们继续又饮洒去,使死者命垂一线的时候不顾。我们端着孩子流出的血,要求护士赶快找大夫,护士说给大夫打电话了,说让继续观察。
齐月生代理律师于志宏:在8个月的时间里,他的断骨的细端已经长出了厚厚的骨痂,充满了肉芽,无疑地如果再次实行手术它风险就会很大很大,但是作为大港医院来讲,它就千方百计要留住这个病人。它自己做不了的手术,它宁肯去请那些走穴医生来做,它也不愿意把已经进到医院的资源再放出去,悲剧就是这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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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医院到底该承担多少责任呢?记者了解到,在齐喜文死后直到现在,齐喜文家属竟然接连发现了两份截然不同的病历。
齐月生代理律师于志宏:比如说他把病人在术前的神智,它原来写的是神智清,体检人合作,他把它篡改成神智不清,体检人不合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齐喜文出血量的记载上,医院提供的病历竟与事实大相径庭。
齐月生代理律师于志宏:按照医院的病历记载,齐喜文在术后也就是说从推出手术室到死亡这一小时时间里,他的失血是200毫升,这时它的记录。大港医院的纪检书记刘长仁,他写下一个证言,他证明在病人死亡后他曾亲自到现场,看到现场还有两个残留罐,而且家属要求封存,应该是2600毫升左右。
记者:它跟它的记录相当不符?
于志宏:对如果按他的记录只是200毫升,这是严重不符的。
于志宏认为,很明显是经过篡改的病历,而且出现的诸多一不致表明大港医院在逃避责任。
记者:这一份病历是被篡改过的?
于志宏:是被篡改过的。
记者:你们当时在什么时候从医院拿出来的原始病历?
于志宏:应该说是在死者死后的第三天,也就是11月30号才能拿到病历。在此之前的头两天,家属已经要求把病历交给我们,但是医院在推脱两天之后,把病历交给了受害方,在这个期间他有充分的时间可以对病历进行修改,他是有意的把医院和医生的责任缩小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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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喜文父亲齐月生:看孩子的遗像,景物都在孩子没有了,人去了,物是人非,死而不见,痛定思痛。我56岁了,我活着还有什么用,我要在有生之年为我儿子申冤,讨回一个公道。
对于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天津大港医院又是什么态度呢?
记者:为什么一个病程出现两份记录?
大港医院院长穆志远:整个(过程)认为是我们的责任,死因(我们)全都承认了,就没有必要改病历了,病历书写上有些不是很规范,我承认是有。
记者:您认为饮酒和手术有无直接关系?
穆志远:我觉得没有因果关系,但是饮酒不对,违反了医院规定。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齐月生一家人希望等待的是一个公正的判决。人死不能复生,从齐喜文这个事件中,大港医院是否应该吸取些什么呢?且不说这个走穴医生于某的素质如何,但大港医院做为治疗的一方,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医生进行规范和指导,更不应该在病人死后篡改病历,该承担就应该承担,否则诚信就是一句空话,将来喊冤的也不止齐喜文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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