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律师 | 涉外律师 | 房产律师 | 建筑工程 | 拆迁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证券律师 | 婚姻律师

 
 

讨债律师 | 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知识产权 | 劳动律师 | 刑事律师 | 行政律师 | 保险律师 | 海商律师

 
 专业律师 | 法律法规 | 维权律师 | 网络律师 | [律师加盟]

 
  今天是:     本站提供代理医患纠纷诉讼等法律服务,详情~彦盟专业律师网全国站隆重登场,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yanmon  2005年7月5日]        

English·日文·韩文·

您现在的位置: YANMON(彦盟) >> 医疗事故律师 >> 理论研究 >> 相关新闻 >> 医疗事故正文

热门下载:交通事故赔偿红宝书  劳动纠纷处理宝典
点击排行
 [诉讼实务]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诉讼实务]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全程
 [诉讼实务]医疗事故鉴定全程
 [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法律问答]什么是医疗过失行为?
 [法律问答]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诉讼实务]医疗纠纷诉讼
 [法律问答]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如何对待病历
 [诉讼实务]医疗纠纷协商
热门排行
 [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对照表
 [损害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缺陷
 [法律问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遵守哪
 [法律问答]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
 [法律问答]医疗事故包括哪些构成要件
 [法律问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
 [诉讼实务]发生医疗纠纷如何诉诸法律
 [法律问答]医疗事故等级划分 ?
 [法律问答]医疗争议发生后,如何解决争议
 [诉讼实务]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
相关文章
医疗纠纷论坛关于“医疗”、“医
70页病历缘何篡改68处?
手术后病情恶化病人索赔 医院竟称
患者死亡医院竟大改病历 被判赔偿
优越可靠信息共享 南海20家医院电
错误用药篡改病历 合钢医院判赔近
医院强制患者到指定镜店配镜 不配
病人送错病房致死亡 家属称医院改
输入变质药物致老人亚植物状态案
输血染丙肝 10年后告医院 法院判
  .  
 
 
 
 
固顶医疗事故[诉讼实务]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2005-12-17
推荐医疗事故[法律问答]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2005-06-28
推荐医疗事故[法律问答]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如何对待病历?2005-06-28
推荐医疗事故[诉讼实务]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全程2005-06-28
推荐医疗事故[诉讼实务]医疗事故鉴定全程2005-06-2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医院篡改病历被法院“举报” 南京两级法院3年发出近千条司法建议

           | 阅读数[] | 2006-9-30 15:40:30

医院篡改病历被法院“举报” 南京两级法院3年发出近千条司法建议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医院病历是发生医疗纠纷后确定责任的重要证据,但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中,发现多家医疗机构违规修改甚至篡改病历,于是向省卫生厅发出司法建议,引起了该厅高度重视。
  
  这只是众多司法建议中的一条。据悉,3年来南京两级法院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近千件,许多司法建议已经或正在进行成果转化。
  
  医院篡改病历建议加强管理
  
  2001年11月7日,市民杨先生因胃癌在鼓楼区某知名医院接受手术,后因故与医院产生纠纷而闹到法院。在住院病历归档以及原告杨先生复印病历后,该医院手术医生又对手术记录进行了多次修改。此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在审理医患纠纷案件时,又发现多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修改病历甚至篡改病历的情况,于是该法院向江苏省卫生厅发出司法建议,应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病历管理工作。
  
  省卫生厅收到该院司法建议后,及时向全省各市卫生局和厅直单位发出《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病历的书写、保管、复印、调阅等各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从源头强化病历管理。
  
  调研改制纠纷建议加强执法
  
  “三联动”企业改制是南京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随着改制的逐步深入,改制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并且引发了不少纠纷。为此,南京中院专门组成课题组,用近半年的时间,对全市法院受理的222件案件逐案进行剖析,找出了南京企业改制中主要存在逃废债务、资产评估不准确、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据此,法院向政府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要加强执法、堵塞漏洞,遏制逃废债务的行为;培育透明、公正的中介服务体系,严格资产评估与审计机构的法律责任等,以推动和引导“三联动”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匆忙签约受损建议加强审核
  
  2001年初,江苏盐城某镇政府欲将该地区一湖泊发包给外商开发经营。同年4月,该镇与美国迪华公司总裁何某商谈承包湖泊事宜。不日,该镇在没有终止其与当地近十家养殖户签订的承包合同,也没有对何某的身份及经营能力、美国迪华公司在国外的注册资料及资信状况进行必要调查下,即与该公司签约。
  
  待该镇做完准备工作后,何某在盐城的暂住地已人去楼空。面对因提前终止合同而赔偿给养殖户54万多元的巨额损失,该镇于去年9月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法院判决支持了该镇政府的诉讼请求,但该判决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对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1、国内政府部门或公司、企业等组织在与外商洽谈合作、合资以及承包经营项目时,应当对外商的基本状况及签约资格进行必要的调查、考证,防止招商引资工作陷入被动、盲目的局面;2、在与外商签订合同前,对双方合作、合资或外商承包经营项目的可行性,须进行充分论证、研究,防止贪多求全,盲目开发。据介绍,该建议发出后,该基层政府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均向南京中院表示感谢,表示今后要吸取教训,切实维护、保障国家、集体的利益。

 

 

 
  • 上一篇医疗事故:

  • 下一篇医疗事故:
  • 责任编辑:yanmon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版权所有:© 2005-2008 彦盟(yanmon)专业律师网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系统集成:彦盟网络 网页设计:彦盟网络 技术支持:彦盟网络
    律师地址:中国上海市四川北路1688号南楼16楼(轻轨东宝兴路)
    聘请律师: 13564692603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备 案 号:沪ICP备05053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