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律师 | 涉外律师 | 房产律师 | 建筑工程 | 拆迁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证券律师 | 婚姻律师

 
 

讨债律师 | 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知识产权 | 劳动律师 | 刑事律师 | 行政律师 | 保险律师 | 海商律师

 
 专业律师 | 法律法规 | 维权律师 | 网络律师 | [律师加盟]

 
  今天是:     本站提供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法律服务,详情~彦盟专业律师网全国站隆重登场,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yanmon  2005年7月5日]        

English·日文·韩文·

您现在的位置: YANMON(彦盟) >> 行政律师 >> 行政问答 >> 行政律师正文

热门下载:交通事故赔偿红宝书  劳动纠纷处理宝典
点击排行
 [学者观点]浅议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
 [行政问答]什么叫行政处分?
 [法律文书]行政起诉状
 [行政问答]什么叫行政处罚?
 [行政问答]行政诉讼小常识
 [司法解释]国务院法制办行政许可法疑难解释
 [行政问答]什么是行政争议?
 [行政问答]什么是行政复议?
 [法律文书]行政案件被上诉人答辩状
 [学者观点]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热门排行
 [诉讼实务]行政诉讼程序
 [诉讼实务]行政诉讼证据五大规则解读
 [法律文书]行政起诉状
 [法律文书]行政案件被上诉人答辩状
 [行政问答]什么叫行政处分?
 [行政问答]什么是行政争议?
 [行政问答]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问答]什么叫行政处罚?
 [行政问答]行政诉讼小常识
 [诉讼实务]行政诉讼指南
相关文章
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谁应是本案适
行政诉讼程序
原告怎样提起行政诉讼?
“民告官”证据提供有窍门
行政诉讼指南
浅析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效
浅议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
什么是行政诉讼期限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  
 
 
 
 
固顶行政律师[行政问答]行政诉讼小常识2005-06-30
固顶行政律师[诉讼实务]行政诉讼指南2005-06-30
固顶行政律师[行政问答]贯彻《信访条例》问答2005-06-3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行政诉讼小常识

    ★★★★★ | 阅读数[] | 2005-6-30 23:00:18

行政诉讼小常识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行政诉讼小常识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决该行政争议的法律活动。

  二、为什么要有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老百姓保护自身权利的最后途径。在我国现行体制下,老百姓被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权益,可以走的路子有很多,比如可以找上级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复议,可以向党委、人大、政协反映,还可以找记者曝光等等。在这些解决方式中,行政诉讼是专门的,最有效力的,也是最终的方法,这个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保护老百姓权益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侵犯。

  三、打“民告官”官司,要不要交费?

  按规定,打“民告官”官司一般都要交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先预交,打赢官司之后可以申请退费。至于什么类型的行政案件要交多少诉讼费,全国法院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也有免交费就可以打“民告官”官司的情况。比如原告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等行政案件,还有工伤事故等行政案件,原告生活困难的等等多种情况,都可以在起诉或者上诉时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法院一般都会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原告的实际生活困难情况给予考虑照顾。另外,行政机关的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原告单独申请国家赔偿的行政案件,最高法院明确规定免交诉讼费。

  四、老百姓能够对哪些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仅扣押行为,对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不服,如: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等等,也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谁可以到法院去告行政机关?

  只要你觉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只要你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就具备了原告的资格。比如李某认为其相邻的某高层建筑影响了其采光权、通风权,李某可以某市规划局向该高层建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到法院告规划局。因为虽然李某不是核发规划许可证行政行为的直接对象,但是这一行政行为却与李某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目前我国规定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四)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六、到法院进行“民告官”,有没有期限的限制?

  你要到法院“告官”,一定要记住不能超过了起诉期限。所谓起诉期限,就是可以起诉的最后时间,人民法院对于超过这个时间提出的诉讼请求将无法提供保护。

  七、是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不完全是。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但是税务、海关、公安等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中,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行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的,则应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该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被某县公安局认为张某参与赌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和罚款二千元,张某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赌博,被罚得冤,应先行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明确规定被处罚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处罚行为,应当首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复议结果的,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是不是可以向任何一个法院提起“民告官”官司?

  不是的,法律对哪里的法院有权管那类行政案件有明确的规定,记住不要告错了法院。

  一般情况下,你直接到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了。如张某被县工商局罚款,那么他就要到工商局所在的县法院起诉。如果遇到下列情况,就要到行政机关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另外,选择法院的时候还要记住一些特殊情况: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既可以选择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2、如果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那你有两种选择,或者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或者到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3、如果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一定要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不服房屋拆迁决定的诉讼,就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生效后,被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怎么办?

  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法律规定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期限为180日。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编辑:文芬)

 

 
  • 上一篇行政律师:

  • 下一篇行政律师:
  • 责任编辑:yanmon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版权所有:© 2005-2008 彦盟(yanmon)专业律师网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系统集成:彦盟网络 网页设计:彦盟网络 技术支持:彦盟网络
    律师地址:中国上海市四川北路1688号南楼16楼(轻轨东宝兴路)
    聘请律师: 13564692603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备 案 号:沪ICP备05053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