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设立审批程序 申办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需提交材料目录
1、项目单位关于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报告 2、公司合同(外商独资企业为投资申请表)(原件) 3、公司章程(原件) 4、公司董事会名单(不设董事会为法定代表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5、各方董事成员委派书(原件);委派国内公民出任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应附公证书(原件)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市计委批文(原件) 7、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预约协议书(或地块中标中书(复印件)) 8、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9、项目地块属国有企业的应附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国有资产评估确认及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原件) 10、投资者法人证明(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董事及股东构成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11、二个以上自然人投资的应附共同投资协议书(原件) 12、投资者资信证明(自然人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 13、外商投资乍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4、公司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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