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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奶”幼女掉进开水锅 生父不相认被告上法庭

               | 阅读数[] | 2006-10-12 16:18:19

    “二奶”幼女掉进开水锅 生父不相认被告上法庭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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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奶”幼女掉进开水锅 生父不相认被告上法庭

    二奶法院告状 亲子鉴定“圈定”亲生父亲

      本报讯(通讯员谷世波)“二奶”生下一个女儿后,小老板刘全不但抛弃“二奶”,而且连女儿也不认。直至女儿被烫伤需做植皮手术,“二奶”才无奈告到法院。笔者今天从市一中院获悉,经过亲子鉴定,不想认女的刘全被判负担女儿的医疗费和抚养费。

      25岁的翠花5年前来北京打工挣钱。1998年3月,她认识了小老板刘全,涉世未深的翠花不久成了刘全的“二奶”,2001年7月她生了一个女孩,取名为囡囡。囡囡出生后一直由翠花抚养,刘全不仅不管不顾,而且杳无音信。

      2001年12月,翠花和囡囡租住的房子煤气泄漏,母女二人煤气中毒。浑身软弱无力的翠花抱起囡囡,想离开屋子,没成想身子一软,昏倒在火炉旁,才5个月大的囡囡掉进了炉子上的开水锅里。锅翻倒了,开水又将翠花烫伤。听到翠花的呼救声,房东马上赶过来,将母女二人送到了医院。

      囡囡烫伤极为严重,医生说至少需要做三次植皮手术,身无分文的翠花在万般无奈之下,找到了刘全。没想到刘全一口否认自己是囡囡的父亲,并且拒绝支付囡囡的抚育费和医药费。

      翠花作为囡囡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全支付囡囡的医药费和抚育费。在审理期间,法院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刘全是囡囡亲生父亲的相对机会是99.99992%,也就是说刘全确实是囡囡的亲生父亲。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非婚生子女享有已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法院终审判决,刘全给付囡囡此次受伤的医疗费以及到2002年12月的抚育费共计31000元,并自2003年1月起,刘全每月给付囡囡抚育费600元整。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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