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律师 | 涉外律师 | 房产律师 | 建筑工程 | 拆迁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证券律师 | 婚姻律师

 
 

讨债律师 | 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知识产权 | 劳动律师 | 刑事律师 | 行政律师 | 保险律师 | 海商律师

 
 专业律师 | 法律法规 | 维权律师 | 网络律师 | [律师加盟]

 
  今天是:     本站提供代理劳动仲裁与诉讼等法律服务,详情~彦盟专业律师网全国站隆重登场,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yanmon  2005年7月5日]        

English·日文·韩文·

您现在的位置: YANMON(彦盟) >> 劳动律师 >> 法律问答 >> 劳动律师正文

热门下载:交通事故赔偿红宝书  劳动纠纷处理宝典
点击排行
 [诉讼实务]工伤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诉讼实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诉讼实务]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学者观点]工伤赔偿,千万不要私了
 [地方规定]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
 [地方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诉讼实务]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法律文书]工伤认定申请表
 [学者观点]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
 [法律问答]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问答
热门排行
 [法律问答]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哪种标
 [法律问答]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
 [法律问答]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确定经济补偿
 [法律问答]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问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手续
 [法律文书]工伤认定申请表
 [法律问答]工伤如何认定及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问答]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具体
 [诉讼实务]常用劳动法律数据
 [诉讼实务]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相关文章
离职补偿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企业能以怕职工泄露秘密为由不让
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确定经济补偿
临时工的法律地位问题 ?
无效的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及如何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
企业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  
 
 
 
 
固顶劳动律师[法律文书][推荐]离职补偿劳动争议民事上诉状2006-12-20
固顶劳动律师[法律问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手续2006-06-22
固顶劳动律师[法律问答]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具体标准如何规定?2006-04-09
固顶劳动律师[诉讼实务]常用劳动法律数据2006-03-10
固顶劳动律师[诉讼实务]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标准2005-12-1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 阅读数[] | 2006-8-5 13:22:14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作者:佚名 来源:打官司网 daguansi.net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
 

  《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

  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上一篇劳动律师:

  • 下一篇劳动律师:
  • 责任编辑:yanmon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版权所有:© 2005-2008 彦盟(yanmon)专业律师网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系统集成:彦盟网络 网页设计:彦盟网络 技术支持:彦盟网络
    律师地址:中国上海市四川北路1688号南楼16楼(轻轨东宝兴路)
    聘请律师: 13564692603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备 案 号:沪ICP备05053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