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分析说明]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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