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律师 | 涉外律师 | 房产律师 | 建筑工程 | 拆迁律师 | 公司律师 | 合同律师 | 证券律师 | 婚姻律师

 
 

讨债律师 | 交通事故 | 医疗事故 | 知识产权 | 劳动律师 | 刑事律师 | 行政律师 | 保险律师 | 海商律师

 
 专业律师 | 法律法规 | 维权律师 | 网络律师 | [律师加盟]

 
  今天是:     本站代理建筑工程等相关案件,彦盟专业律师网全国站隆重登场,欢迎各地律师加盟合作!  [yanmon  2005年10月11日]        

English·日文·韩文·

您现在的位置: YANMON(彦盟) >> 建筑工程律师 >> 诉讼指南 >> 强制执行 >> 建筑正文

热门下载:交通事故赔偿红宝书  劳动纠纷处理宝典
点击排行
 [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管理]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总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
 [劳务分包]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思考
 [起诉应诉]工程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相关条款]新版FIDIC合同条件及其应用
 [质量索赔]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取证及审查
 [起诉应诉]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
 [工程分包]建筑工程分包及其管理的理论与实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概述
热门排行
 [起诉应诉]《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其他案例]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单位不明确,
 [质量索赔]项目施工的索赔与反索赔
 [违约索赔]谈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的
 [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一些问题
 [工期索赔]关于工程款的鉴定问题
 [工期索赔]谈施工企业对拖欠工程款的对策
 [工期索赔]拖欠工程款 利息如何计算
 [起诉应诉]建设(装修)施工纠纷举证
 [起诉应诉]建设部等八部委公布解决拖欠工程
相关文章
90平方米落定建筑面积
套型面积界定今有定论 建设部解释
承包人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司法审价的一些问题
如何约定施工合同中的预付款
装修工程款争议仲裁案
论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情形
建筑合同纠纷审理的几个问题
当前建筑工地工资纠纷处理的难点
解决建筑工程决算纠纷的有效途径
  .  
 
 
 
 
推荐建筑[起诉应诉]工程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2005-10-16
推荐建筑[起诉应诉]调解时遗漏款项能否起诉返还2005-10-16
推荐建筑[质量索赔]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取证及审查2005-10-16
推荐建筑[质量索赔]建筑物有缺陷,受害人索赔的依据2005-10-16
推荐建筑[烂尾楼处理]“烂尾”楼处置的法律适用和操作方案2005-10-1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实施“工程款划拨备案”  真正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 阅读数[] | 2006-1-10 21:09:21

实施“工程款划拨备案”  真正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彦盟专业律师网yanmon.c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实施“工程款划拨备案”  真正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不久前,为了解决个人房屋买卖之间的资金拖欠问题,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相继推出了个人购房资金监管服务,一举解决了困扰个人购房者多年的房屋买卖款拖欠问题。根据这个思路,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将这个办法应用到工程拖欠款的解决中呢?这一方案的构想是:开发商和总包单位按照工程进度的不同节点,将工程款存入银行的情况及时向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交易中心发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提醒信息,同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建立诚信档案。发现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由后者进行查处。这一做法,可以起到以下作用:采用信用体系建设来解决行政管理难题    目前,处理工程拖欠款问题主要是由建筑业管理部门承担。由于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多方面的原因,这些部门的工作重心往往侧重于拖欠款问题发生后的行政处理。  
要从根源上解决工程拖欠款问题,就必须建立常效工作机制。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实质是一种经济活动问题,是合同履约问题。在市场经济中,这种问题中除了涉及诈骗等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交有关行政管理或司法部门处理外,大量日常经济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应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来解决这个问题,形成一种良好的市场氛围,即诚信者生存,无信者淘汰的市场格局。 
 转变政府行政管理方式  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行政管理的重点将逐渐由目前的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方向转变。今后,大量的事务性的工作将转由一些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工程交易中心作为承担政府专业服务的机构,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承担起此项工作。 
 工程交易中心承担工程款备案工作后,可以减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压力,使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从纷繁的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从事宏观的指导和调控工作,以达到更好地指导、协调市场经济总体发展的目的。  
避免企业从事此项工作带来的不规范  
不少专家曾经提出由银行来进行工程款的监督或备案。由于银行承担企业开户的工作,从便捷性角度来看,由银行来执行此项操作更为方便。但由于银行属于企业,为了留住开户的客户,增加利润,容易迁就开户企业,难以站在公正的角度执行此项操作。而工程交易中心作为受政府委托承担专业服务的组织,与开发商、总包企业之间没有经济利益关系,可以站在社会公正的角度实行此项措施。在这一点上,与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而不是由各商业银行各自管理的考虑有类似之处。同时,由工程交易中心一家操作也有利于统一标准,避免各银行分头操作带来的标准、程序可能不统一的弊端。  
工程拖欠款问题是关系到工程质量、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及时建立起工程款向工程交易中心备案的制度对于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树立市场经济的信用体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 上一篇建筑:

  • 下一篇建筑: 没有了
  • 责任编辑:yanmon
     
    特别声明: 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版权所有:© 2005-2008 彦盟(yanmon)专业律师网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系统集成:彦盟网络 网页设计:彦盟网络 技术支持:彦盟网络
    律师地址:中国上海市四川北路1688号南楼16楼(轻轨东宝兴路)
    聘请律师: 13564692603 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原市第二律师事务所)
    备 案 号:沪ICP备05053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