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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居住小区窨井盖管理的通知

           | 阅读数[] | 2005-6-30 15:45:57

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居住小区窨井盖管理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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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关于加强本市居住小区窨井盖管理的通知
沪房地资物[2004]35号
 
各区县房地局、房地集团、物业管理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城市窨井盖被盗专题会议”精神,特别是做好春节期间的小区窨井盖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本市居住物业小区窨井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对居住小区内窨井盖完损情况的全面检查和整治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立即安排人员对所管居住物业小区进行检查,对小区内窨井盖的缺失和损坏情况,分别制定针对性的处置和防范措施。对在春节前查出的井盖缺失和损坏情况,要求限期整改修理、及时补齐、管理到位。房产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落实经费,确保小区的安全。

    节日期间,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对窨井盖设施的巡查管理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或举报的小区内窨井盖缺失和损坏情况,做到尽早发现,及时处置。具体要求是:窨井盖缺失和损坏的,应在2小时内有效处置;对补齐有困难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抓紧落实整治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应在2月20日之前,完成对所管居住小区内各类窨井盖等设施完损状况的清查、统计、编号、建档等工作。并将清查整治情况报居住小区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

    二、加强宣传,依托社区,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物业公司应当会同小区居委会和业委会利用小区宣传栏、会所等,广泛开展“窨井盖虽小,性命悠关”的主题宣传,做到窨井盖的安全人人关心、家喻户晓,让爱护窨井盖、举报偷盗者成为业主的自觉行动,物业公司要完善举报信息渠道并告知小区业主。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内容,促进长效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小区经理此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措施有力,把窨井盖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深、抓出成效,确保长效管理。

    各区县房地局应强化监管,将窨井盖的安全管理列入对小区经理的考核内容。3月1日前,各区(县)房地局将此项工作情况书面报市房地资源局物业处。 
 

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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